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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 专业 高效 亲和 开放 创新
会议通报了本年度案件评查工作的基本情况,分析问题出现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党组成员、副主任闫世学充分肯定了案件评审工作的重要性,并针对案件质效提出以下要求:一要充分认识到案卷的重要性,强调案卷作为仲裁工作的载体,代表了淄博仲裁的工作成果及精神面貌。二要进一步规范案件全流程全要素管理,促进立案、办案、核阅、借阅环节融合统一,抓好各项工作衔接。三要增强时间观念和效率意识,严格遵照时间节点,确保按期完成相应工作任务。四要提升办案本领,善用“一裁终局”这把双刃剑,规避“一裁终局”导致的风险。五要充分发挥淄博仲裁平台优势,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的同时推动自身与淄博仲裁共同成长。
会议强调,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公信力是仲裁的生命力,案件办理是仲裁的核心业务、基础工作。要养成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办案过程程序管理要严谨,文书起草要细致,牢固树立“精品意识”。要提升案件管理素能,不断更新业务知识储备,严格系统办案流程规范,搭建好与仲裁庭、当事人之间的沟通和服务能力,沟通服务的桥梁。
会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将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心,端正工作态度。加强案件管理,强化案件程序规范化管理,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把关案件质量。加强团队协作,积极与兄弟科室沟通交流,确保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做到衔接顺畅,为仲裁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下一步,淄博仲裁办将以此次案件评查、落实整改为契机,抓紧抓实案件办理质量,以高质量案件管理水平推动淄博仲裁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仲裁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淄博仲裁
淄博仲裁委员会(简称“齐仲”)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国务院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组建仲裁机构的有关文件规定,经淄博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山东省司法厅注册登记,于1995年12月27日成立的淄博市唯一民商事仲裁机构。
其职责是:以仲裁方式公正、及时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仲裁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解决经济纠纷的便捷方式。仲裁的突出特点:自愿性、专业性、灵活性、保密性、快捷性、独立性。
淄博仲裁委员会温馨提示
标准仲裁条款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交淄博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补充仲裁协议示范文本
双方因 XX 合同产生纠纷,提交淄博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约定送达条款
本合同签订人所填写的地址信息,将作为通知、信件、法律文书等一切书面文件的送达地址。若按该地址送达的相关文件无人签收或被拒绝签收,则文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电话:0533-2163385
邮箱:zbzcw2163383@163.com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心环东路
金街1号创业大厦18、19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