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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1151号丽晶国际大厦9楼
金华仲裁委员会是1996年市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设立的全市唯一的仲裁机构。主要职能是依据双方当事人的仲裁协议,受理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因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而发生的案件。
金华仲裁委自组建以来到目前已是第四届,历届仲裁委主任均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兼任,有关部门领导担任组成人员。下设仲裁委办公室(即金华本部),为日常办事机构,由秘书长领导工作。办公室设有4个科室,包括咨询立案科、案件审理科、行政秘书科、组织宣传科。主要负责办理仲裁案件的受理、仲裁文书送达、开庭记录、档案管理等程序性事务;收取和管理仲裁费以及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务。根据发展需要,先后设立了2个仲裁分会、 4个仲裁中心及县(市、区)7个仲裁联络室作为金华仲裁委员会的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