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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址宜昌市东山大道157号
宜昌仲裁委员会1996年在全省率先设立,是全省唯一一家被全国仲裁会议确定的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2005年全国确定试点单位共49家)。十四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市人大关注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们深入贯彻仲裁法,认真落实全国仲裁工作会议精神,依法、充分履行解决民商事争议纠纷的法定职能,紧紧围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大局,致力把仲裁工作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在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优化市场发展环境、合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会依法受理平等主体的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严格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仲裁庭独立办案和一裁终局的法律规定,公开、公平、公正地办理各类仲裁案件。截止2009年底,本会共受理各类纠纷983件,涉案金额3.9亿元。受案范围涉及建筑工程、房地产、财产租赁、商品购销类、联营、借贷类、保险、技术转让等10余种类型。同时,接受转办和协助调处了大量的非仲裁纠纷,接待前来咨询求助的当事人达数千人次。
本会组成人员有主任、副主任、委员和秘书长共15人,其中驻会专职领导有5人。现有仲裁员244名,涉及经济、贸易、建设、房地产、法律、金融、保险、知识产权等诸多专业领域。本会还聘请有14名资深人士组成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研究重大疑难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和实务处理问题,对仲裁庭提请上会讨论的仲裁案件提供咨询指导意见。
本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为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下设综合事务科、案件办理科、发展协调科三个科室,现有工作人员10人。
本会将长期坚持“以人为本、和谐仲裁”的理念,秉承公正高效便民的服务宗旨,为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正、和谐,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作出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