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江新区国际仲裁院 发布日期:2025-06-27 浏览量:77
赣江新区国际仲裁院第一届委员会换届在即。根据江西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仲裁机构期满换届工作的提示函》工作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江西省仲裁委员会换届工作指引(试行)》《赣江新区国际仲裁院章程》的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第二届赣江新区国际仲裁院仲裁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选聘范围 凡是符合本院仲裁员选聘条件的国(境)内外有意向者均可申请,仲裁员聘期与第二届赣国仲委员会任期相同。 02 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仲裁事业,诚实信用、公道正派、公正廉洁、勤勉敬业;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及《赣江新区国际仲裁院仲裁规则》等办案规范,熟悉仲裁实务; 3.头脑清晰、明察善断、善于学习,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庭审驾驭、组织协调、仲裁法律文书制作等能力; 4.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从事仲裁工作; 5.无违法违纪行为或者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不良记录; 6.年龄不满65周岁,但多次担任首席或者独任仲裁员,经验丰富、办案效果好,或者为本院工作所需的特殊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但原则上不超过70岁。 (二)具体条件(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 2.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具有丰富的民商事办案经验,在律师执业中无劣迹。 3.曾任法官满八年; 4.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者并具有高级职称; 5.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三)涉外仲裁专业人士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2.本行业有较高声誉,能够用双语进行庭审; 3.具有多年办理涉外仲裁案件的经验; 4.接受本院《仲裁规则》及关于仲裁员管理办法的相关制度规定。 03 申请材料 符合上述条件,须按以下方式进行申报: 1.请在文末点击链接下载表格,按要求填写《仲裁员申请表》,附本人蓝底2寸免冠照片2张及其电子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和所在单位意见等证明材料; 2.请于2025年8月31日前将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签字的仲裁员申请表及其他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本院邮箱(prciacg@sina.com),同时将纸质版申请材料邮寄至本院。 地址:江西省赣江新区儒乐湖新城万和路988号万创科技城6号楼3层; 联 系 人:万良豪 联系电话:19970057456 04 注意事项 (一)申请仲裁员需填写《赣江新区国际仲裁院仲裁员申请表》(纸质版与电子版),不提交者视为放弃此次仲裁员选聘; (二)经过资格审查、组织考察、委员会审议等程序后,本院将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介公布第二届赣江新区国际仲裁院增聘仲裁员名单; (三)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材料信息真实、准确,所交材料不予退还,本院将对报名材料妥善保管,谨慎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