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清远仲裁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5-06-13 浏览量:80
清远仲裁委员会日前在其官网发布《关于选聘第六届仲裁员的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关于选聘第六届仲裁员的公告 本会第五届仲裁员聘期即将届满,为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提升仲裁专业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及《清远仲裁委员会章程》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第六届仲裁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符合本公告条件的境内外人士均可申请,包括新申请和拟申请续聘人士。为提高仲裁员管理信息化水平,拟申请续聘仲裁员需重新申请与提交资料,一并进行资格审查、培训和考核等。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三条规定,并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政治素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认同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职业道德:热爱仲裁事业,公道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与职业相关的行政处分或行业惩戒。 身体条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截至2025年12月31日),身体健康,能保证充足时间参与仲裁工作。 (二)专业资质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即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即三八两高(略); 三、申请流程 材料提交: 下载填写《清远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申请表》(官网:http://qyzcw.org.cn/“仲裁员”栏目。 提交材料包括: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法官资格证书)、职称证明等扫描件; 近期1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电子版; 承诺书(承诺材料真实有效)。 提交方式: 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19217638090@163.com 资格审查: 截止日期:2025年7月31日; 通过初审者将收到复审通知,未通过者恕不退件。 聘任公示 审核结果经仲裁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示并颁发聘书。 四、注意事项 申请人需如实填报信息,若发现虚假材料,取消资格并承担法律责任; 工作单位或行业协会需对申请人专业能力出具推荐意见;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清远仲裁委员会所有。 联系人:张秘书 电话:0763-3362203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55号城市花园办公楼3楼 官网:http://qyzcw.org.cn/ 邮箱:19217638090@163.com 附件:《清远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申请表》点击“阅读原文” (注:表格需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行业协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清远仲裁委员会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