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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仲裁委员会

联系电话0355-2045957 / 2113098

所在地址长治市长兴北路198号(盛德世家B座3楼)

长治仲裁委员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组建仲裁机构的相关规定,由长治市人民政府批准组建、山西省司法厅依法备案登记设立的长治地区唯一的一个仲裁机构,成立于2003年7月。其主要职能是:受理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依法独立、公正、合理、及时地解决争议,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长治仲裁委员会在组织机构上实行委员会制度,设主任1人,副主任4人,委员若干人。其常设办事机构是长治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设有立案部、仲裁部、财务室、综合部等四个部门,负责处理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工作日常管理、仲裁程序管理和仲裁宣传推广工作。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长治仲裁委员会从法律、经济、贸易、建筑、房地产、金融、保险、技术等专业领域聘请了100余人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良好职业道德素质的优秀人士担任仲裁员,为高质量地处理案件提供了保障。长治仲裁委员会以“廉洁高效办案、提高仲裁公信力”为中心,通过规范操作程序,强化内部管理,严把仲裁立案、仲裁庭组成、规范审理、裁决书制作关,提高长治仲裁委在市场主体中认知度。热忱欢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学习仲裁、了解仲裁、走进仲裁、选择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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