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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仲裁委员会

联系电话0535-6695539

所在地址烟台市芝罘区毓西路17-1号

烟台仲裁委员会(英文缩写YTAC)成立于1996年8月,是烟台市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组建的烟台地区唯一的仲裁机构,主要职能是以仲裁的方式独立、公正、高效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仲裁的特点

专业高效

仲裁委员会聘任的仲裁员以法学专家,知名律师和经贸专家为主,具有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仲裁实践经验,公道正派,素质高,专业强,能够保证仲裁案件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程序简单,高效快捷。依据本会仲裁暂行规则之规定,普通程序审限三个月,简易程序审限60天。

一裁终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尊重当事人的意愿

当事人有权选择:

1、将哪些争议提交仲裁机构审理; 

2、仲裁机构和仲裁地点;

3、仲裁审理方式为书面审理或开庭审理;

4、仲裁庭组成方式及仲裁员。

不公开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十条规定:“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不公开审理,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社会信誉,保护商业秘密。

 在国际上得到广泛认可 

依据《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缔约国对在另一缔约国领土内作出的仲裁裁决予以承认和执行。中国于1987年加入。

受案范围

烟台仲裁委员会依法可以受理以下纠纷:1、经济合同纠纷:2、技术合同纠纷;3、知识产权合同纠纷;4、证券合同纠纷。5、房地产合同纠纷6、建筑工程合同纠纷;7、涉外经济合同纠纷;8、海事、海商合同纠纷;9、铁路、公路、航空运输合同纠纷;10、其他民事权益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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